出具虚假维保报告罚 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类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基准与依据
原标题:出具虚假维保报告,罚 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各类消防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基准与依据
6月中旬,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辖区一家快捷酒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在检查该酒店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时,消防监督人员查阅了5月份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并当场通过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核对报告的真实性。然而,消防监督人员发现,这份《报告》并未依规定在该平台上备案,竟然还出现了只有上传平台后才有的“水印”和报告“编码”。
面对疑点重重的“报告”,消防监督人员来到酒店消控室,对消防主机的历史记录进行查看。更为离奇的情况出现了。“报告”上反映的检验测试的内容,涵盖了“火灾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机械排烟系统、机械加压送风、消防控制室、室内消火栓系统、应急广播系统、应急照明系统、安全疏散设施”等9个方面,堪称是“全身体检”。而消防监督人员通过查看消防主机,发现并没有维保公司做全面维保检测的操作记录, “全身体检”根本是子虚乌有。
进一步调查,令人大跌眼睛。消防监督人员调取酒店监控发现,5月19日下午,一名男子走进消控室,仅对消控室主机简单进行简单拍照后,将一份报告交给酒店工作人员后离开,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仅有3分钟多。酒店相关管理人称,监控视频中出现的男子是“维保公司的技术人员”,就是过来送维保报告的,很快就走了,并未对消防设施进行仔细的检测维护。而在酒店提供的维保报告上,显示出报告的时间则是5月20日,明显与事实不符。
消防监督人员介绍,根据目前实行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消防技术服务项目完成之日起5日内,通过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将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及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予以备案”。这份未按规定上传备案的报告,却在纸质报告上堂而皇之的出现“水印”、编码。维保报告数据显示的检验测试的项目,维保公司一项也没有做,这份外表极其神似的“报告”,存在很明显的造假嫌疑。
在事实面前,消防设施维保机构负责人许某承认了“出具虚假文件”事实。许某称,2019年4月份以来,自己经营的消防技术服务企业和酒店签订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维保合同》,但并没有按规定明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平时都是酒店打来电话,说消防设施有故障了,才派人去维修。酒店提供的5月份消防设施维保报告,非但没有按规定进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全面检测、没有在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上备案,纸质报告上显示的检验测试的项目,也根本就没有完成,报告上的水印和编码是仿造出来的。
据此,消防部门依法对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责任人许某实施行政处罚。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以罚款71100元,责任人许某被处以罚款22100元。
集美区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黄先炜介绍,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在进行消防设施维保委托服务中,一定要做好“三查”:通过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查询服务机构是不是已经进行备案;查看委托服务合同中是否明确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操作人员;查看对方是不是已完成合同明确的服务项目,认真审阅维保报告是不是已经按规定备案到福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平台,供职能部门、社会大众共同监督。
消防部门提醒: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消防安全的基础性工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绝对不能为了经济利益,降低服务标准,弄虚作假必将害人害己。
处罚裁量基准: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通报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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